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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手术治疗为目的与有源相关的医疗器械,主要包括超声、激光、高频/射频、微波、冷冻、冲击波、手术导航及控制系统、手术照明设备等医疗器械。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6页 更新时间:2022-06-02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通用名称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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