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注册受理审查指南 (第一部分 注册分类1、2、3、5.1类) (试行)

一、适用范围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2、5.1类临床试验/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上市申请;化学药品注册分类3类仿制药申请。 二、资料受理部门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47页 更新时间:2022-05-2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注册 法规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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