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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藏药产业发展,填补藏药临床研究指导性文件空白,指导西藏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藏医医疗机构开展藏药新药研发及二次开发,进一步提升相关研究水平,西藏自治区药监局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了该指导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74页 更新时间:2022-05-17
应用地区:西藏自治区 应用岗位:临床研究 法规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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