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标准和程序

为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二级指导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0号)的要求,药品审评中心依据ICH药物警戒相关指导原则【E2A、E2B(R3)和M1】,起草了本标准和程序。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17页 更新时间:2022-05-09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 法规依据:《关于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二级指导原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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