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行为,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34页 更新时间:2021-08-31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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