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原则是对备案人、注册 申请人、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若有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采用,并应提供充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4页 更新时间:2021-08-25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和《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