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1]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工作,确保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页 更新时间: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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