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2021年第8期,不合格样品4批,合格样品427批) 针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省药监局已组织省内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核查为假冒的化妆品要追查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违法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74页 更新时间:2021-09-28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化妆品质量负责人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