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 一、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化妆品卫生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准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并监督其执行。 三、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其文本格式的规定。文本格式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成分、生产工艺、感官指标、卫生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序列(见附件1)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页 更新时间:202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