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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省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省局《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存配送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
文书类别:药品/目录表格/其他 文书页数:6页 更新时间:2022-04-25
应用地区:山西省 应用岗位:药品经营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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