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要求和形式审查内容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6号),为推进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制定工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要求和形式审查内容》(见附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6页 更新时间:2022-04-25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品注册 法规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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