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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该基准自2021年 8月 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7月31日。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20页 更新时间:2021-08-03
应用地区:山西省 应用岗位:质量管理 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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