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约谈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落实产品安全责任,防范、控制和消除风险和隐患,规范约谈工作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10页 更新时间:2021-07-27

应用地区:安徽省 应用岗位:质量负责人 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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