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赣食药监安[2011]92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江西博源堂药业有限公司申请认证剂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7日。
监督电话:0791-86299841;传真:0791-86212379;
地 址: 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15号5楼 ; 邮编:330046
举报邮箱:jxccd@jxfda.gov.cn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认证审查目录
江西省药品认证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