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2016年度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机构对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了监督抽验。
经检验,第二批共有39批次中药材、中药饮片不符合标准规定。(见附件)现予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