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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日仲巴市监处罚﹝2026﹞5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德吉作为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仲巴县分公司经营者,其超范围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 有关资料”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并处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鉴于当事人在 |
| 相对人名称 | 西藏旭康医药有限公司仲巴县分公司 |
| 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232MAB02Q631P |
| 法定代表人 | 德吉 |
| 违法行为类型 | 22 |
| 处罚内容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并处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鉴于当事人在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4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3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6-10 |
| 处罚有效期 | |
| 公示截止期 | |
| 处罚机关 | 仲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信用代码 | 11542333353814886G |
| 数据来源单位 | 仲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信用代码 | 11542333353814886G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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