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西藏自治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实施办法(2018版)》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22号)规定,对巩月红等65名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以下处罚: 1.撤销巩月红等65名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证》; 2.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 3.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得再次注册执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1日
2019年 第31号65名执业药师“挂证”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