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现场核查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特药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与否、仓储条件等情况,明确写明企业重点部位是否与公安机关联网以及是否符合许可要求的检查结论,加盖公章后及时将原件邮寄至药品生产监管处。联系人:夏静 联系电话:028—86761622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209室
2026-05-29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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