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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长期停产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长期停产复产报告管理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于2026年5月7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ut001@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化妆品企业停复产报告管理规定的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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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2026-06-04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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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