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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宁食药监﹝2015﹞34号)文件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15日。
监督电话:0951-6026348、6982685
传真:0951-6042223、6982605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8号
邮编:750004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认证综合评定结果公示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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