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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试行) 组织现场检查,以下6户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拟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38-8290114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市委党校西侧(市气象局南侧药监综合大楼)

2018年8月1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