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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我省现行放射治疗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整合规范,现予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郭晓东
联系电话:0351-6819608
电子邮箱:sxyyjgzbcg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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