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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经受理、现场检查和审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 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8日。
监督电话:0931-7617838 传真:0931-7617602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邮编:730070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