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辽宁省
案件名称 | 本溪朗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远红外消痛贴案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辽药监(稽五)罚〔2024〕4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本溪朗峰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500MA0UW1C67P |
法定代表人 | 姜艳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远红外消痛贴共计600盒,货值金额1680元,销售280盒,获违法所得784元。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生产的远红外消痛贴;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生产的远红外消痛贴320盒。2.并处5000元罚款。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4年6月7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4-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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