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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济源市康美大药房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5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91-6835813、6835361
通讯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11号楼4楼 邮编:459000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