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新天地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平邑地方店等3家药品零售门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点击查看原文
2018-12-19
2018-12-10
2018-11-30
2018-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