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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泽县医药药材公司永济批发部等18家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结果的通告》(2018年第25号),江西药都樟树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请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收回江西药都樟树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上交至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局。

特此公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7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