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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经受理、现场检查和审核,临潭县鸿飞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9日。
监督电话:0931-7617811
传真:0931-76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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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