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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开展了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及判定标准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92-3338692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231号 邮编:458030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