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至2018年1月1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2-5924868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
邮编:455000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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