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进行飞行检查过程中,收回康乐县惠民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责成康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企业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经康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验收合格。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发还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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