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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现查明,我省辖区内报刊《文摘周报》10月份发布的四条药品广告(详见附件)存在超出说明书范围进行产品功效宣传的情形,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对上述严重违法广告,本机关已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移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
本公告发布后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的,本机关将对相关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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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0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