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自治区2016年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机构对全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抽验结果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化妆品监督抽验,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