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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经受理、现场检查和审核,甘肃伏羲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1日。
监督电话:0931-7617811
传真:0931-7618256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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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