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悦医药有限公司已不具备药品经营条件,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风险,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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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2018-12-10
2018-11-30
2018-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