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夏州2017年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方案》,我局组织对8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为防范药品安全风险,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收回临夏县瑞夏大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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