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程序》进行行政受理、现场验收和行政审核,拟核发会宁县合源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自2017年02月04日至2017年02月1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31-7617815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政编码:730070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