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州局开展跟踪检查发现西昌长安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俄罗子火药店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四川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从10月13日起依法收回西昌长安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俄罗子火药店《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2019-01-05
2018-12-24
2018-12-20
2018-12-12
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