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7年度药品GMP跟踪检查中发现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平凉新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决定收回以上2家企业《药品GMP证书》(甘肃亚兰药业有限公司不含罂粟壳),现予以公告。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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