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乌鲁木齐市2017年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乌市药监安[2017]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天山区民泰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告。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4日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