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根据国家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和《山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编制工作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第十九批18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5天。请相关单位按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认真研究,对标准中存疑之处开展验证,如需修改方法或调整限值,应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相关验证材料,同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郭东晓 刘洪超
联系电话:0531-81216523
电子信箱:sdyjzyk@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749号
邮编:250101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阿胶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巴戟肉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白及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北豆根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淡附片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蜂房(日本长脚胡蜂)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附片(黑顺片)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狗脊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龟甲胶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焦谷芽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橘络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连钱草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莲房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蓼大青叶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芦荟(库拉索芦荟)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瞿麦(瞿麦)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石见穿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制天南星(天南星)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2026-05-26
2026-05-19
2026-05-11
2026-05-09
202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