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检查发现,广东康健尚医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擅自改变注册地址。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请上述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药品监督管理提交变更申请,逾期仍不办理变更手续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将依法宣布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