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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61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145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抽选广州市胸科医院(备案号:械临机构备201800535)等13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见附件),将委托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组织对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条件和能力开展现场评估。
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2021年度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抽查名单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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