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部分不合格品标识不规范和未专区存放的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部分产品未按规定留样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处理措施:广州市传祺天然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依法给予警告。
2026-06-01
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