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截至2021年1月5日,我局拟依法注销河源市源城区大塘鹏源大药房等7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2026-06-01
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