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纬度织带有限公司凤岗金田医疗器械分公司,违法行为类型:无证生产二类医疗器械和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以及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1.没收6950个KN95灭菌医用口罩(规格:10个/盒),2.没收111350个医用防护口罩(规格:10个/盒)。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29.4567(万元) 。
附件:东莞市纬度织带有限公司凤岗金田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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