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目的:保证保健食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2、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制定。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购货单位的审核管理。
4、职责:销售部、质管部、质量负责人。
5、内容:
5.1 购货单位为保健食品批发企业的,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
5.1.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复印件;
5.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5.1.3 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5.1.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票资料;
5.1.5 购货单位采购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2 购货单位为保健食品零售企业的,查验加盖其公章大手印章的以下资料:5.2.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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