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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保健食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保健食品批发经营企业

文档简介:本文档为保健食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文件,内容包含保健食品出库要求、捡货的条件、不得发货的情况等,适用于保健食品批发经营企业优化/搭建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企业的产品的安全和经营质量符合规范。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3-11-15
类别:特殊食品/体系文件/流通
页数:2页
应用岗位:保健食品批发经营企业
应用地区: 广东省
温馨提示:本商品提供发票开具服务
¥ 12.00
占位
1、制定目的: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确保出库保健食品信息准确、质量合格,杜绝货单不符的保健食品、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出库。 2、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制定。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保健食品销售出库复核的管理。 4、职责:仓库保管员、出库复核员。 5、内容: 5.1 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捡货、复核手续方可出库。 5.2 保管员接到销售记录后进行捡货。 5.2.1 禁止白条或无凭证捡货。 5.2.2 保管员按销售记录捡货完毕后,在计算机软件上确认,将保健食品交给复核员。 5.3 保管员发货过程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发货,并报告质管部门处理: 5.3.1 保健食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5.3.2 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5.3.3 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5.3.4 保健食品已超过有效期。 5.3.5 其他异常情况的保健食品: ●有质量疑问待确认保健食品。 ●质管部门确认不得销售的保健食品。 ●质量公告为不合格保健食品。 5.4 保健食品销售出库复核要建立记录,包括购货单位、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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