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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文档简介:本文件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2-07-19
类别:特殊食品/标准依据/产品标准
页数:36页
应用岗位: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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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 2017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条 件审查 。 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 , 是指供给 6 月 — 36 月 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 品以 及 6 月 — 36 月龄婴幼儿 及 37 月 — 60 月龄儿童食用的辅 食营养补充品。本细则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 第二条 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 , 其类别名称为 :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 类别编号为 3001 ; 婴 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类别编号为 3002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 ( 辅 食营养补充品 ) , 类别编号为 3003 。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 可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执行标准等见表 1。 表 1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目录列表 食品 类别 类别 名称 品种明细 定义 执行标准 a 备注 特殊膳 食食品 婴幼儿 谷类辅 助食品 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 品(婴幼儿米粉、婴 幼儿小米米粉 、其他 ) 以一种或多种谷 物 ( 如 : 小麦 、 大 米、大麦、燕麦 、 黑麦 、 玉米等 ) 为 主要原料 , 且谷物 占干物质组成 的 25 %以上 , 添加适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婴 幼儿谷类辅 助食品 》( GB 10769 ) 婴幼儿谷 物辅助食 品及婴幼 儿高蛋白 谷物辅助 食品需以 谷物(如 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 辅助食品(高蛋白婴 幼儿米粉、高蛋白婴 幼儿小米米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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