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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文档简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1-06-19
类别:化妆品/政策法规/工作文件
页数:7页
应用岗位:质量管理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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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 附件 1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 立法目的 】 为 了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 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 , 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 根据 《 化妆品监 督管理条例》 等 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儿童化妆 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 儿童化妆品定义 】 本规定所称儿童化妆品 , 是指 供年龄在 12 岁以下(含 12 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 第四条 【 主体责任 】 化妆品注册人 、 备案人对儿童化妆品 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 、 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加强 儿童化妆品质量 管理 , 诚信自 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 确 保儿童化妆品可追溯 。 鼓励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 集、保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第五条 【 研制原则 】 化妆品注册人 、 备案人应当根据儿童 的生理特点和可能的应用场景 , 遵循科学性 、 必要性的原则 , 研 制开发儿童化妆品 。 儿童化妆品功效类别主要有清洁 、 保湿 、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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